没有证据时,我们如何应对校园性丨骚扰?
[lm_byline]如果性丨骚扰事件缺乏证据,诉诸舆论真的是好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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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性说爱中文网特约专栏)近日,高校性丨骚扰事件接二连三曝光,引发了广泛关注。一些高校或推诿责任,或包庇加害方,这使得讨论大多集中在如何给高校施压,以让加害者得到应有的处罚上。
就曝光的诸事件来看,高校性丨骚扰有其典型特点:男教师为骚扰方,女学生为被骚扰方。这里,师生权力不对等、男女性别不平等的现实,既是导致性丨骚扰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也成为了人们讨论此类事件时,最容易考虑到的结构性因素。
似乎很难说清楚这种“曝光”行为是好是坏。一方面,它们引导人们反思、批判父权体系及其之下的高校权力体系,并寻求促成改变的方法,另一方面,它们有着将所有高校性丨骚扰事件模糊化、同质化的危险。
可具体现实真的会如此同质化吗?如果有女生恋慕男老师不得,在冲动之下借用高校性丨骚扰话语体系呢?又或者,万一无辜女学生真受到男教师骚扰,却丝毫没有任何证据呢?那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如何向法律体系或(与)公众呈现性丨骚扰事实呢?再或者,无辜女学生受到了骚扰,希望加害者受到处罚,但不想以受害者形象出现在任何场合(包括法庭),这又该如何?
我并不质疑反性侵运动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认为,不能用同一套话语去套用每一个独立事件。为了展开进一步的讨论,我们暂且借用武侠小说中的人物进行一个脑洞大开的案例分析。首先声明,以下情节纯属虚(xia)构(bai),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话说有一日,李莫愁垂头丧气走在路边,忽然瞥见小龙女正努力挣开丘处机的怀抱。李莫愁一惊,心想,丘处机真是个道貌岸然的王八蛋!她义愤填膺,立即拿出手机,拍下这一幕。远看着小龙女边哭边跑,李莫愁更觉悲凉,因为就在半小时前,马钰试图把她摁在自己办公室沙发上,她努力挣脱,跑了出来。
校园到底是怎么了,求个学就这么艰难么?前些天丐帮、姑苏慕容家,都爆出了如是丑闻,终南山、古墓派这里,还是不消停……
下面我们跟着李莫愁的思路与动作,探讨前面提出的一系列问题。
法律与舆论
李莫愁希望将此事诉诸法律或学校规定,就去找小龙女商量。小龙女支吾半天,哭着说是自己先喜欢上丘处机,并求着去见他的,也是自己主动先抱的他。只是当丘处机紧紧搂住她时,她又觉得委屈,想挣脱了……
李莫愁沉默不语。她认为,丘处机的老师身份,已经决定了他与小龙女的情感关系中夹杂着不对等的权力因素。小龙女喜欢的到底是丘处机的人,还是他的学术资历?再者,他的人格,又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与其学术资历分开呢?他用他的学术资历吸引懵懂女学生,算不算打权力的擦边球?
她是铁了心想要举报马钰的,同时觉得,惩罚丘处机,也算正义。
李莫愁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便是毫无马钰的证据。她这个人不设防,压根没想到马钰会那样做。只好查阅法律,想看看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如何让相关机构重视此事。
她发现,中国民事诉讼举证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谁主张、谁举证,那意味着要诉讼马钰,自己得拿出有把握的证据来;二是举证责任倒置,即马钰得证明自己没有过性丨骚扰行为;三是举证责任可特殊分配,即她拿出一部分马钰实施性丨骚扰的证据,马钰得证明自己没那么做过。
对李莫愁来说,最有利于自己的是第二种举证方式。然而,当前中国,哪怕原告证据确凿,大多数案例的判定结果都不利于原告,况且是她这种情况。
看样子,要举报马钰,没证据是不可能的了。一些专家论证说,因为性丨骚扰案例的特殊性,偷拍或偷录的内容,也可作为证据(我国法律中,要求证据具有合法性,由此规定,倘若证据获得没经过对方同意,那便无效)。要拿到证据,须得接近马钰,可她已无力承受二次恶心了……
可丘处机熊抱小龙女的证据,妥妥藏在她手机里。或许她可以这样做,先在网络上曝光马钰与丘处机,引起人们的关注。万一之前受过马钰骚扰的人,决心站出来说话呢?
坐在电脑前,李莫愁噼噼爱爱……第二天,帖子就成了某乎热门话题。马钰跟丘处机别说上课了,连家里大门都出不去。终南山大学向来以老成持重闻名,这下炸开了锅。
结构与个体
网民是愤怒的。丐帮、姑苏慕容、终南山相继陷入丑闻,彻底污染了人们心中存留不多的净土。大家纷纷认为,道德自觉及约束靠不住。马钰跟丘处机,学术威望、个人品质,在高校教师中已属一流,都会盯上来自古墓大学的交换生,谁还敢完全信任高校教师这个群体?
一时间,学生们发起了高校性丨骚扰防治规范提议,网络上也种种讨论不断,学生与老师俨然两个相互对立的群体,老师们俨然化身为需防范的洪禽猛兽,而学生则被描绘的孱弱无能。
小龙女觉得非常对不住丘处机,至少在跟她的这一层关系里,丘处机是无辜的。可大家呼吁她站出来,痛斥丘处机的不是。她不想搭理网络,也不想跟李莫愁一起到处奔走。她的拒绝,成为了公众眼里的软弱。有人甚至撰文说,她这样的乖乖女,应该是彻底被男权思想洗脑荼毒了。
李莫愁见情形演化至此,心里犯了疑。在她心中,马钰等是应该受到相应惩罚,也确实应该建立一些规范措施。但是为什么在网络舆论中,她李莫愁变成了一个时刻需要被保护的清纯小女孩呢?连刚上大一的杨过,也给她发信息说,晚上愿意送她回宿舍。
李莫愁接受不了网络对自己的软弱化与单一化,以及几位当事人的被模糊化与被同质化。在帖子里,她已尽量还原整个事实,包括小龙女的主动及主动背后的原因分析。可最后,这两件事情,跟前面爆出来的高校性丨骚扰事件无半点区别。似乎人们更有兴趣寻找事件共同点,而非正视差异。
李莫愁又继续想到,如果所有性侵事件的被害人都被同质化,是否会令舆论更加期待一个“完美受害人”?像她李莫愁这样不够“矜持”、不够“文静”的受害人,是否仍然能够得到重视与尊重?
我是受害人,可我不是弱者
写到这里,想到纪录片《印度的女儿》中,为强丨暴犯辩护的律师:正因为女生是弱者,所以我们要拼尽全力的保护。我禁不住想问:是谁规定了弱者,又是谁在强化强者,而这个操碎了心的“我们”,又是谁?
大多数人认为要防范高校性丨骚扰,应该建立相应机制。然而,把一切问题诉诸规则、法律,是否也落入了父权思维的窠臼?
女性主义领域的一个观点是,父权体系赋予了抽象规则太高的能量,总忽视具体情境中的人物与关系。这导致人们面对问题时,总先考虑处理方式与结果是否符合规则,但符合规则的处理方式,却不一定能真正解决问题。
在性丨骚扰事件中尤其如此。马钰与丘处机的做法非常不一样,甚至都难说丘处机真有性丨骚扰行为,可他们被同时列为需要防范的老师。而丘处机、小龙女案例中,真正要探讨的复杂师生恋问题,却被搁置一旁。
在一些讨论中认为,师生恋就应当被明文禁止,我们常用“权力不对等”这一在性丨骚扰时间中最常见的词汇。但是我却有一个担忧,当我们制定了这样的规则时,是否也无形之中强化了老师与学生的权力差异?或者说,两个权力不对等的成年人,他们有自由相爱、或不相爱而发生关系的权力吗?
有没有一种更巧妙的办法,既能有效地减少性丨骚扰事件的发生、用真正合宜的方式处理事件中的双方;同时也不至于殃及无辜,令涉事双方都能在情感与性的复杂情况中获得最大程度的自由呢?
作为女权主义者,写至此感到非常怅然。在各式各样的讨论中,我们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个方式来建立真正平等的社会结构。但是我们真的有这样一个明天吗?
非常感谢某小朋友的提问与观点,给了本文很大的启发!
参考文献:
何春蕤.破除死结:从女权与性权到结构与个体.性研究.2017年1月.
刘春玲.性丨骚扰案件中的证据问题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06年8月.
于怀清,张庆武.职场性丨骚扰案件的证据问题.妇女研究论丛.2006年8月.
Held,Virginia. The ethics of care: Personal, political, and global.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文 / 抓马,一个有着强大共情能力的人,立志于女性赋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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