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脸”就是荡丨妇羞辱,“要脸”就是忍辱偷生
[lm_byline]“不要脸”VS“各种婊”,几千年来,荡丨妇羞辱屡试不爽,不单男人惯用它,女人也把它护身符般地藏在舌头底下,那些发飙的女性,往往只站在男性立场为男性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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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性说爱中文网特约专栏)今年30岁的马泮艳9岁失去父母,13岁时被伯父送到29岁的陈学生家里做童养媳。2001年,陈家人带着未成年的她到福建打工,此间被陈学生强丨暴,导致其14岁产女。19岁,她又生下一个男孩。出逃未遂、报警未果,她被一次次地抓回、毒打和辱骂。
2008年,她终于逃出升天。2011年,为了离婚,她回到巫山,却再次被陈家人非法囚禁。敛影夜奔的她,只好忍气吞声又过五年。2016年,她终于鼓起勇气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并告陈学生强丨暴幼女罪。2017年,法院以其受孕年龄年代远久,无法核实是否未满14岁为由,不予强丨暴罪立案。
县政府的人还说马泮艳是“重庆罪人”,丢了“重庆人的脸”。网喷中有人留言:“要点脸吧,你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更让人心寒的是,马泮艳怒斥陈学生之弟陈学龙也强丨暴了她,其父陈哲明辩解道:“你自己没有意,谁能强丨暴你”;陈学龙之妻则恶狠狠地追骂:“我还要告她强丨暴我老公呢!不要脸的家伙!”
马泮艳的“不要脸”,让她的案子上了维基百科。也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要脸”社会的真相:要脸就是忍辱偷生,就是认命,谁叫你是女人呢?你不肯认命,你认为自己被侮辱和损害的部件中包括了性器官,那么你就是兽行的始作俑者,因为你的性器官就是诱发犯罪的工具,就是罪恶之源。对于你这样的女人,“要脸的社会”有各种整治方法,“荡丨妇羞辱”就是其中最有力的一招。
“不要脸”VS“各种婊”,几千年来,荡丨妇羞辱屡试不爽,不单男人惯用它,女人也把它护身符般地藏在舌头底下,而且女人用起它来,一点儿都不比男人心慈手软。马泮艳的前“弟媳”,陈学龙之妻,对马泮艳的遭遇毫不动容,还像某些负责处理此案的当权者一样,咬定这一切全都是马泮艳的错,是马泮艳“不要脸”——这就是典型的,最具中国特色的“荡丨妇羞辱”。
那些发飙的女性,往往只站在男性立场为男性说话,中国式的荡丨妇羞辱,其历史成因和一个男权主导的封闭型社会息息相关。中国历史上历来奉行男人养家,女人生娃,还配上一个妻妾成群的婚姻制度,男人不仅是生产力和家庭经济的支柱,还是女人们争风吃醋、虎口夺食夺来的一宿欢心。
失宠,不但意味着经济地位受到影响,还意味着守活寡。这种残酷的生存环境滋养的不是女性对男性的反抗(因为男性定义的法律并不保护反抗者),而是斯德哥尔摩症似的,女性对男性无条件的服从,以及来自女性之间的敌意。女性成了同性之间生存资源和性资源的最大掠夺者,只有通过对同性的贬低和打压,才能为自己和孩子找到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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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那些充斥着荡丨妇羞辱的后宫和揪小三神剧在今天的女性观众里仍如此盛行?因为直到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才废除了纳妾。大半个世纪毕竟太短,无论教育还是立法,都还不足以消除潜伏在中国女性思想深处的封建残余,况且,我们国家还未出现过像西方那样系统的、以选举权和修改宪法为宗旨的女权运动。
有不少人将马泮艳的不幸归咎于贫穷,认为童养媳也好,光棍合伙娶亲也好,都是一种特定条件下的风俗,是贫困民生的赘生物。但大量实证表明,“荡丨妇羞辱”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跨阶级、跨文化的现象。尤其在当代中国,借助自媒体的空投效应,“荡丨妇羞辱”的威力,简直可以炸掉又一个二战中的德累斯顿。
被羞辱的对象,从女建筑师到女作家,从女导演到女明星,无一幸免。民国才女林徽因被辱为“民国第一绿茶婊”;女作家萧红被叫作“渣男收割机”,一篇历数“萧红被破鞋”次数的影评《黄金时代:被嫌弃的萧红的一生》:“她抽烟,喝酒,退婚,去北平读书……以别人未婚妻的身份跑去当小三……”的文章,在豆瓣上竟然被3677人认为“有用”;香港艺人阿娇因一场“艳照门”,被控“玉女”变“欲女”,多年过去,众口却仍在铄金,仿佛要将她未来的幸福交付绞刑;徐静蕾则被尊为“婊范”,只因她的绯闻名单里囊括了几位似乎对“平凡小女子”来说只能画饼充饥的“男神”,而且她似乎还“跟每个前任都是好朋友”……
迄今为止,最Low、最惨烈的荡丨妇羞辱现象,非“马蓉现象”莫属,简直堪比文革时期的“荡丨妇游街,全民斗破鞋”,就连“浸猪笼”这种属于宗族社会的词语,都被网喷们用削尖的笔刀龙飞凤舞地削了出来。白百何现象稍微好些,但是也好不到哪里去,说她泡“鲜肉”,和旧社会的“养小白脸”无异,似乎她只是一具无血无肉的印钞机。那些零零后的女生们,父母的掌上明珠们,或许侥幸地以为自己出生在女权运动进入了女参议员和女首相的时代——那是在稍微进步一点的西方。在中国,红杏出墙事件就是一架时光穿越机,妥妥地把女人们送回19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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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心理学家珍·图温吉(Jean M. Twenge)所著的《Cultural Suppression of Female Sexuality(针对女性性欲的文化镇压)》一书里,荡丨妇羞辱现象的社会心理起源,被视为与男性的深层恐惧有关:“男性因自身性能力的限制(射丨精后的疲软期),看到女性表现出旺盛的性欲,会产生一种深深的、内在的威胁,以及一种无法满足的心理挫败感……故而针对一切能激发女性性欲,主张男女平等的文化、语言和意识形态,都要不遗余力地加以羞辱和打击。”
珍的理论若成立,男权社会的建立和巩固,显然为清除男性各种潜在或彰显的心理威胁,建起了一整套清除机制。女性的出身、长相、穿着、举止、谈吐、性史、婚史或出轨细节……几乎全都被掌控在这一套清除机制里。
甚至连很多女性自身,都是这套机制里的螺丝钉,只要她们仍把自身的性器官等同于生存资源,把她人的性福和存在看成是对自身资源的掠夺,她们就一天都摆脱不了螺丝钉的命运,靠荡丨妇羞辱,靠吐向同性的污秽口水,润滑着这套硕大无形的清除机。
(文/王梆,资深媒体人、电影导演、作家。出版电影文集《映城志》和多部小说集等。拍摄有纪录片《刁民》等。在《南方都市报》等开设专栏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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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的马泮艳13岁时被人性侵,一路勇敢捍卫自己的权利却遭到了周围的唾骂,被强丨暴是她的错吗?推荐阅读:我被性侵,我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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