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lm_byline]对于家庭暴力的纵容,往往会让家暴重复发生,还有可能造成家暴的升级,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我国妇联系统每年受理4到5万件家暴投诉;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
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2015年7月在全国反家暴联动机制南宁试点启动仪式上透露,在我国,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选择报警。
造成这样广泛的遭遇家暴但不求助的现象的原因多在于:遭受家暴者害怕丢脸,不想让别人知道;或是怕影响孩子而不敢求助,不愿声张;也有人觉得原谅对方,对方就会改变。
但其实,对于家庭暴力的纵容,往往会让家暴重复发生,还有可能造成家暴的升级,甚至更严重的后果。所以,当你遭遇家暴,一定要有求助意识,防止家暴的继续发生。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首部反家暴法,该法共六章38条,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遭遇家暴时,依据反家暴法保护自己,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什么是家庭暴力?
根据新反家暴法的界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丨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但遗憾的是,虽然性暴力、经济控制、同性恋伴侣间的暴力也应属于家庭暴力的范畴,却未在新的反家暴法中提及。
遭遇家暴时如何求助?
面对家暴,不要忍气吞声,不要幻想改变,不要以暴制暴,。根据新的反家暴法规定,遭遇家暴,你应该:
- 向人民调解组织寻求调解;
- 向施暴者所在单位投诉反映寻求帮助;
- 向警方报案,情节轻微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要求警方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 向相关家庭暴力庇护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帮助;
- 向妇联、反家暴机构求助,向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 保留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 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还可以向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求助;
- 施暴者为监护人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受害者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受到法律制裁的家暴行为
根据新出台的反家暴法,以下一些家暴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 肢体暴力:又称身体暴力,是指加害人通过殴打、捆丨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使受害人产生恐惧的行为。
- 精神暴力:是指加害人以侮辱、恐吓、经常性谩骂、或者不予理睬、不给治病、不肯离婚等手段对受害人进行精神折磨,使受害人产生屈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作为或不作为行为。
- 同居者间的暴力:主要是指监护关系、寄养关系、同居关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
寻求法律保护的技巧
虽然有了反家暴法,但要依据法律寻求保护,也是需要技巧的。那么,如何能够最大限度确保受到法律的保护呢?
- 证据固定是关键;
- 拨打110报警,请求警察及时制止暴力,申请伤情鉴定;
- 求助妇联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时,要保留相应的接待记录(如妇联登记表);
- 及时到医院就诊,保留就诊记录;
- 及时对案发现场及身体伤害部位录影录像;
- 固定相关证人证言;
- 保留施暴人承诺书;
- 电子数据证据的寻找,如电话、短信、微博、微信、QQ聊天记录等等;
- 保护自己及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
- 随时拨打110报警,对于情节比较轻微的家庭暴力,要求警察出具家暴告诫书,情况紧急的,可以向相关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向家暴庇护所寻求庇护和临时生活救助;
- 对于双方感情破裂下出现的家暴行为,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在要求自己抚养子女、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同时,同时可以要求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离婚损害赔偿。
对于反家暴法未涵盖的暴力,如何寻求帮助
同性恋伴侣间的暴力:全国人大常委会社会法室负责人郭林茂2015年12月27日下午答美联社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同居者不包括同性恋群体。虽然郭林茂答记者问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立法解释,但相信会对基层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有相当大的指引性作用。
在这种情况下,同性恋伴侣间的暴力行为,只能参照是否适用民法通则(人身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和刑法(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的相关规定。
性暴力:是指加害人强迫受害人以其感到屈辱、恐惧、抵触的方式接受性行为(婚内强丨暴行为),或残害受害人性器官等性侵犯行为。根据现行司法实践,关于婚内强丨暴,原则上法院不做犯罪处理,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则以强丨暴罪论处。比如男女双方虽已登记结婚,但并无感情,并且尚未同居,也未曾发生性关系,而女方坚持要求离婚,男方进行强丨暴的。或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女方已提起离婚,甚至案件已在诉讼程序之中,双方长期分居,丈夫进行强丨暴的。
经济控制:是指加害人通过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收支状况的严格控制,摧毁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以达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受害者要不断培养和提高自己的经济独立意识、自信心和自我认同感,另一方面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解决财产纠纷。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