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将女权运动“激进化”?
[lm_byline]多年来,“激进”这个词被用得屡试不爽,以至于有人一提起“女权”,或任何与妇女权益相关的议题,一群女汉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无理取闹的形象便在看客席上脑补起来。
(谈性说爱中文网特约专栏) 那些由女性主导的社会变革,往往被视为“激进”。比如西方第一次大规模的女权运动——“女性争取选举权”,就曾被当年的主流媒体用“激进,歇斯底里”来形容;西方第二次女权运动,二十世纪中后期的“堕胎合法化”,“男女同工同酬”等,也曾招徕同样的嘲骂。多年来,“激进”这个词被用得屡试不爽,以至于有人一提起“女权”,或任何与妇女权益相关的议题,一群女汉子在大庭广众之下无理取闹的形象便在看客席上脑补起来。
怎样才算“激进”?影片《妇女参政论者(Suffragette)》也许是评判“激进与否”最好的例子。它的女主角是凯瑞·穆里根,全球公认的“邻家女孩”,长着一张艾达·克莱尔(Ada Clare)”式的小白菜脸。
艾达·克莱尔是狄更斯小说《荒凉山庄》里的孤儿,成年后本可以和相爱的表兄过上安宁富足的生活,却因维多利亚时代司法江湖的黑暗迂腐,在一场遗产官司中失去了爱人及全副身家。20出头就成了孤鸾照镜的寡妇。
2005年,20岁的凯瑞·穆里根在BBC制作的电视剧《荒凉山庄》里,成功地饰演了艾达·克莱尔,那位人见人疼,命运凄惨的小美人。十年后,凯瑞·穆里根从电视剧《荒凉山庄》中的可怜小寡妇,变身为电影《妇女参政论者)》中为了争取女性选举权而被丈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的洗衣女工莫德·瓦(Maud Watts)。
工业革命至20世纪初,是欧洲资本主义血汗工厂蓬勃发展的年代。女人们一方面必须遵循“家庭至上”的维多利亚社会规范,以“老公和孩子最大”的维多利亚女王为偶像;另一方面不得不从事那些“洗衣、制衣、清洁”之类的低薪低技术工作来帮补家用。因为男人们认为女人只配干这类活。1911年,英国有28%的女人在从事这类工作,并接受男工头的监管和凌辱。
莫德·瓦就是这百万女工中的一员。每天清早,她在束腰内衣上套上一条工厂女工的廉价布裙,侍候丈夫和儿子用过早餐,便直奔洗衣厂,为那些同样得穿束腰内衣却不用自己动手的贵妇们洗衣烫衣。像她那“响应工业革命的浪潮,出门打工挣钱”的贫苦母亲一样,莫德·瓦生下来就与洗涤剂,烫斗,健康环境极其恶劣的车间为伴。从童工做到熟手工,世界虽然很大,却哪也去不了。她的薪水也低得仅够果腹,且时不时还要忍受男工头的性丨骚扰和性侵犯。想不被性侵,唯一的出路就是找一位男工人结婚,越早越好,然后生子,随后把“过另一种生活”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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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汗工厂对待工人如同吸血鬼,加上恶劣的环境污染,当年很多女工往往活不到40岁就死去了。根据当时一位英国史学家的著作记载,诞生在19世纪中叶工厂区里的贫民,能活到 30岁就已经是万幸。
为什么要挑凯瑞·穆里根饰演洗衣女工莫德·瓦?影片的寓意是明显的:不是因为英国没有比她演技更出色的演员,而是因为她长着一张艾达·克莱尔的脸,一张让人心疼的脸,悲伤起来,眼泪像泉水一样流淌不止的脸。这张脸更能还原那场运动的真相:“争取女性选举权运动的中坚力量,正是这些被压迫在底层的女工们,因为她们实在无路可走”。
在狄更斯的小说里,艾达·克莱尔纵使内心如何惊涛怒浪,也无力改变19世纪初叶的社会。
19世纪初叶,仍是一个对女人相当苛刻的时代。中国女人仍被缠足,印度女人仍被殉葬;英国女人一旦结婚,财产就要列入丈夫名下,一旦离婚,就会丧失孩子的抚养权;法国第一个女学生产生在1861年;1864年以前,瑞典的未婚女性在商业贸易中,不具有和男性同等的权力;意大利的女性无法获得与男性同等的遗产继承权;美国女人不能支配她们自己挣的工资……
到了20世纪初,即洗衣女工莫德·瓦的年代,虽然女人的境遇有些许好转,但仍未见很大起色。原因很简单,因为女性在公共政治领域仍未获得应有的话语权。争取女性的选举投票权,是民主公民社会,女性获得话语权,从而改变命运的唯一途径。
长得与艾达·克莱尔一模一样的洗衣女工莫德·瓦,终于有一天,厌倦了这种在代与代之间复制粘贴的悲苦生活,于是想到了“转变”。她看到女性工友们在街上偷发传单争取女性选举权,觉得这不失为一个改变自身命运的“捷径”,于是便把自己卷了进去——如果这也算是“激进”,那么艾达·克莱尔和莫德·瓦的出路在哪里?
讽刺的是,男权精英们一方面认为女人反抗压迫的理想是“激进”的,一方面却又千方百计地把这种理想“激进化”。这一悖论,在洗衣女工莫德·瓦的遭遇上体现得尤其明显。
平日胆小怕事的莫德·瓦,阴差阳错地获得了到议会发言的权力,终于可以将她作为女工受压迫的事实,一五一十地,当着男性议员的面说出来。如果男性议员们倾听她的诉求,并着手修改劳动法,改善她的工作环境,那么她的抗争就不会“沦落”到“街头运动”的层面,她就不会被警察抓进牢房,被迫以绝食相逼。然而,他们没有,他们既不愿倾听也不愿改变;如果她的丈夫足够爱她,在她被警察押送回家后,仍然接受她作为妻子和亲人的事实,她就不会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甚至失去儿子的抚养权,成为众人眼里“抛家弃子的激进分子”。然而,他没有,他既不接受也不支持,反而把她的抗争看成是家门耻辱,一脚把她踢了出去,导致她最终被工厂开除。失去了妻子的经济支柱,同样作为底层工人的他,根本无力抚养儿子,最后不得不把儿子送人——这么基本的觉悟,他却宁可抛弃妻子和儿子,为了他那颗“男性的自尊心”。
洗衣女工莫德·瓦们再“激进”,她们也只是上街游行,砸了几间商店的玻璃窗,在空地抛了几枚自制的炸药而已。那场运作中“最激进”的先锋人物,先后9次入狱,绝食49次的艾米莉·戴维森,也不过只是想将“让女人投票”的条幅套在赛马上而已。没错,她被国王乔治五世的赛马踢死了,这并不等于说她一门心思地寻死。如果国王和贵族们倾听她的建议,和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说服议会接受女性投票权,她就不会自酿一场“艾米莉·戴维森的悲剧”。
可喜的是,那场持续了近一个世纪的女权运动终于以胜利告终,它为西方国家带来了从经济到思想上的巨大进步。感谢那场胜利带来的女性在全球内的思想解放,今天,我们才可以公然批评“校园春药案”,“三七条幅事件”,而不怕被套上“激进”的帽子。设想一下,在一个典型的男权社会里,如果女性的处境始终得不到改善,尤其是底层女性的处境,她们会不会效仿起男性的癫狂,成为公车爆炸事件或幼儿园砍伤事件的嫌疑犯?如真到那个程度,纵使骂上一百遍“激进”,想必也于事无补。
(文/ 王梆,资深媒体人、电影导演、作家。出版电影文集《映城志》和多部小说集等。拍摄有纪录片《刁民》等。在《南方都市报》等开设专栏若干。)
(原题:是谁将女权运动“激进化”?——影片《Suffragette(妇女参政论者)》随想。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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