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中“雷人性行为”为何越来越多?
[lm_byline]任何一种性行为,只要不伤害性的关系与双方,都是正常的可以接受,不应当以出现多少或者旁观者的评价而被贴上负面的标签。
有记者问我对于媒体报道中”雷人性行为“为何越来越多发表看法,举出的例子有三亚海天盛宴还有一些生活中的事件。
听起来,所谓雷人的性行为,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大多数人的性观念不相符的性偏好或性行为,比如老少恋、公共场所的性行为、同性恋行为或倾向等。这些性行为,以前很少被媒体披露,但现实生活中还是大量存在的,不管是中国还是其他社会。媒体采用“雷人”这样的标题去展现这样的性行为,既是采用“批判”的外衣去扭曲地表现社会现实,符合一部分读者“猎奇”的心态,同时又表明自己的“立场”,避免可能招致的道德抨击。
其实,媒体的这种不加分辨不加分析的渲染性报道,反而助长了文化中对于性的贬抑,造成“雷人的性-不好的性-刺激的性”恶性循环,无助于人们反思性的社会属性和其中的性别关系,难以构建宽容、理解、多元选择、平等愉悦的性文化。
另外一种所谓的雷人性行为,跟媒体的放大甚至是以讹传讹有关。以沸沸扬扬的“三亚海天盛宴”为例,有分析能力的人大概可以推断,这是“仇富心态”加“厌女心态”加“眼球效应”等社会不良现象的综合体。网络媒体在没有任何照片或实名当事人举证的性况下,把正常的商业活动,语焉不详地描绘成商业精英、明星的群体性丑闻,以致于不少公共人物不得不自证清白,这是网络暴民对于精英社会一次最成功的报复,使用的是与现实生活中如出一辙的性武器“心理性强丨暴”。
现实生活中的强丨暴是男性通过性暴力实现他们对于女性的征服感,网络上的“海天盛宴”通过一则性丑闻实现对于精英阶层的羞辱,同时女性不管怎样都成为武器和受害人。性这样被使用,可见我们多么缺乏良性的性文化与性心态。
“雷人性行为”越来越多,媒体的报道应付出更多责任。为了迎合所谓的大众心理,不惜扭曲新闻,或者在标题和写法上做文章,或者肤浅地追求耸人情节而不去探究一则故事背后体现的个人的选择,以及这些选择背后所折射出的社会条件,这是媒体的媚俗和失职。
媒体所承担的责任,真实客观自不必多说,应该还有着引领社会舆论健康良性发展的任务。报道“雷人性行为”,除了需要挖掘背后的故事之外,媒体应更新自己的性别观与性的建构认识,不要将雷人当有趣,将陈腐当道德,甚至将伤害当正义。
我们应当看到,社会在前进,大众的趣味和接受程度,有的甚至超越媒体。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听到所谓的“雷人性新闻”,也只是一笑了之,或者拒绝接受这样肤浅报道片面猎奇的媒体。
而性的社会建构论告诉我们,任何一种性行为,哪怕只有少数人选择,只要不伤害性的关系与相关各方,都是一种正常的可以接受的性行为,不应当以出现多寡或者旁观者的评价而被贴上负面的标签。我们唯有对他人报以更大的同理之心,愿意去探究在别人的生活里究竟有怎样的变化在发生,才能实现真正的理解,消除社会隔离与隔膜,同样也才能更好地接受自我,理解并享受自己的生活。
(文/裴谕新 中山大学副教授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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