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性侵女儿为何被无罪释放?
[lm_byline]在人们通常的脑海中,性侵女儿的父亲一定是很暴虐的,很粗野的,不爱女儿的。但丹麦电影《被控者》中的父亲,却完全不是那样。
但是,电影《被控者》中被告老爸,却有不一样的结局。影片编导将观众的情感狠力忽悠了一把。
电影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正经历青春期的14岁女儿斯泰恩和父母关系紧张,刻意和成人保持距离。她将自己关在屋中,拒绝与人交流,自我封闭。她一直在看学校的心理医生。直到有一天,向心理医生吐露出一个惊天的秘密:三四年前,她十、十一岁的时候,父亲亨里克曾“性侵”她。于是,她立即被带到庇护所居住,警察来拘捕了亨里克,他将面临出庭受审。母亲妮娜坚定地相信丈夫没有做这样的事。道理非常简单:青春期的斯泰恩存在种种不正常的心理表现,她曾经几次在学校说过大谎,如父亲殴打母亲等;而亨里克非常爱斯泰恩和妮娜,他是一个慈爱的父亲和温情的丈夫。在法庭上,作为被告的亨里克指责自己的辩护律师诘问作为原告的女儿:“你要把她问哭了!”那一刻,连法官都为这父爱动容。
基于以上种种以及不够完整的证据,法庭也认定女儿的指控被认为证据不足,老爸被无罪释放。
我一度认为编剧和导演犯了心理学的错误,把一个青春期极度叛逆的女孩子放到不会产生这样孩子的家庭中了。这个家庭中,父母是充满爱的父母,他们时刻牵挂着女儿,尊重女儿的空间,包容女儿的叛逆,他们彼此间也非常恩爱。这实在是一对完美的父母。在这样的家庭中,孩子们通常会平稳地度过青春期。
唯一可以解释女儿行为的是,妈妈经常出差。她可能因为怨恨母亲的疏离,而产生青春期的不满,进而通过指控父亲来宣泄不满,唤起重视。这也提示我们:任何时候不要忽视孩子。但是,影片中实在看不出父母任何一方忽视女儿的迹象呀!
一切疑问在影片最后几分钟解决了。
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爸爸终于对妈妈含蓄地承认了,他确实和女儿有过性关系。妈妈蒙被大哭,离家出走。爸爸在街头赤足爬行,开始恕罪。
至此,我们才发现:原来我们头脑中对于“性侵兽父”的刻板印象误导了我们。在人们通常的脑海中,性侵女儿的父亲一定是很暴虐的,很粗野的,不爱女儿的。但此片中的父亲完全不是那样。他温文尔雅,并且真的关心女儿、爱女儿、呵护女儿。但他确实在女儿11岁的时候便同她发生了性关系。人是复杂的,情感也是复杂的。
我们从女儿在法庭上的陈述,以及父亲与女儿的交谈中,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爱是二人的,以你的方式骑在我身上,看上去很幸福”;年幼的女儿在父亲脖子上挠痒痒,趴父亲身上;女儿喝醉酒回来,爸爸帮她脱衣服,女儿笑着;……父亲说:你“没有说不,一次也没有”;“你只是在喘息,我以为你喜欢那样”……父亲一再道歉、忏悔,说再也不会了,“我还能做什么,告诉我,我一定去做……”说完这些,父亲也泪流满面,我们能够看到他真心的悔恨。但是,女儿无法原谅父亲。
这里有三个问题让我们思考。
第一个问题是:确实很可能是女儿无意间激发起了父亲的情欲,但是,常理会让我们认为年幼的女儿并不懂那样可以激发起男人的情欲,父亲也不应该以对成年女人行为的理解来理解女儿。女儿没有“说不”,也不是父亲发生性关系的借口,她可能完全不懂那意味着什么,当然也就没有对自己的父亲说“不”的意识和能力。
这个问题进一步延伸,如果女儿不是11岁,而是21岁;不是可能不懂性,而是有过丰富的性经验,同样的情况又如何判断呢?对于许多人来说,判断可能是一样的,因为他们坚守“父女不能乱伦”的“道德”。但从强调爱情无关角色的人权视角,情况可能会不一样。女儿从来没有反对,父亲可能真的以为她喜欢,她也确实可能喜欢。这就涉及到在性互动中彼此的表达常常不是那么清晰,比如深皱的眉头,大声的喘息,可能是疼痛,但也可能是快感,很多时候快感也可能是和痛感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我们将表现和言行从当时具体的情境、彼此的情感和身份中抽离出来,以此对性行为的性质进行判断,是不合适的。更何况我们文化教养了人们对情感表达的含蓄、矜持,在性行为互动中还有欲拒还迎等等的纠缠、互动等等。人与人之间就爱的表达彼此交流,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个问题是:既然女儿二三年前可能不知道与父亲的爱爱意味着什么,没有表示出抗拒与反感,为什么几年后的14岁却出现了种种心理问题?是什么在女孩子的心中建构起对那件事如此强烈的负面评价?甚至建构起羞耻感、罪恶感?显然,是因为女儿“长大了”,“懂事了”,也知道了加在亲属性关系或曰“乱伦”身上的污名。她懂了,所以心理问题出来了!可见,并不是性行为本身或直接带来了她的心理问题,而是贴在这个性行为上的标签带来了她的心理问题。我这样说绝不是说女孩子不应该“觉醒”并控告父亲,而是想提醒人们注意,同样的性行为在人们内心的意义也是会产生变化的。
第三个问题是:性侵女儿的父亲,会爱女儿吗?按我们前面提到的“性侵兽父”的刻板印象,他们当然不爱自己的女儿。“如果爱她,为什么还会伤害她?”相信这是很多人的责问。但是,亨里克又真的爱着女儿!而且亨里克可能认为这是他和女儿之间的,摆脱了世俗“道德”的表达爱的方式,所以人的情感真是很复杂,人们对于性与伤害的理解,也是不一样的。
父亲曾愤怒地谴责学校的心理医生,说:“你毁了我的生活!毁了很多人的生活!”这事怪不得心理医生,在一个对性侵犯有着非常严格的处置措施的社会中,听到学生的指控,她必须那样做。但这是否在暗示我们:对于近亲属间的性关系,不能过于简单地思维?
影片中的父亲看来终将受到惩罚了,但是,我更关心的是:斯泰恩是否真的能够走出阴影,开始幸福生活?甚至,是否再过三四年,她又会为今天控告老爸后悔,从而陷入新的“心理问题”?
影片的另一个重要情感线索是关于宽恕的。亨里克刚被判无罪时,人们并不相信他,也不会“宽恕”他;与此同时,妈妈一直劝爸爸要宽恕“污告”的女儿,除了父女间的性这个问题外,亨里克在被控告、被调查,被宣布无罪的一系列遭遇中,还承受了他生活环境中的方方面面所带来的挫折和困难,亨里克并不因为被宣告无罪而得以重回原先的生活,在法庭之外,人们的观念对一个人的定“罪”,恐怕对这个人造成的影响更加深刻。
……
在保护、正义等等之外,我们还需要彼此宽恕!宽恕,也许才是最终帮助斯泰恩走出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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