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橙色房子”:该被隔离起来的应是施暴者,而不是家暴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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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隔离 、消除羞辱 、让幸存者也能融入社会 ,才是遏止暴力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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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橙色房子”:该被隔离起来的应是施暴者,而不是家暴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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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章来源于荷兰在线中文网 

 

 

文/张倩

 

打破隔离

消除羞辱

让幸存者也能融入社会

才是遏止暴力的最终目标

 

家庭,本应该是为每个人遮风挡雨的地方。然而,联合国公布的一组数据却揭露了一个可怕的事实——家庭已经成为了女性最可能被伤害的地方。

 

根据联合国毒品与犯罪机构(UNODC)去年发布的统计报告,每一天世界各地都有137名女性被自己的伴侣或亲人杀害。2017年,世界上共有87000名女性丧生,其中半数以上死于她们最亲近的人之手:大约3万人死于她们的丈夫或男友,约2万人死于其他家庭成员。

 

2017年,半数以上的女性受害者都死于她们最亲近的人之手

数据/联合国毒品与犯罪机构报告

 

报告显示,男性在杀人犯罪中死亡的人数是女性的4倍,但是在家庭或情侣杀人案中,这一比例却出现了极大的反转。诚然,男性也会是家暴事件中被伤害的一方,且男性幸存者往往会觉得孤立无援——因为他们是少数有这样经历的人,“男性显然不会被女性暴力伤害”的刻板印象也让情况变得更糟。

 

但不可否认的是,因遭受家暴而去世的女性的比例格外引人注目,10个受害者中就有8个是女性。报告指出,“家暴对女性的残害非常严重。”近年来,尽管各国都制定了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的法律和项目,但在保护和挽救女性的生命方面仍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尽管女性受害者在杀人案件中仅占较少的比例,但在家庭或情侣杀人案中死去的女性比例却远远高于男性

数据/联合国毒品与犯罪机构报告

 

联合国认为,各国有必要对侵害妇女的暴力行为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司法对策,以保护家暴幸存者的安全和权利,同时必须对罪犯追究责任。联合国还呼吁加强警察与司法系统以及社会服务之间的协调,并强调让男性共同参与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比如对他们进行早期的预防教育等。

 

 

“橙色房子”并不是一座“秘密堡垒”?

 

提起联动警方、司法与社会服务来解决家暴问题,荷兰的“橙色房子”为世界提供了一个不错的范本。橙色房子,是荷兰专门为家庭暴力幸存者提供庇护和帮助的机构。

 

四年前,一位来自中国大陆的女留学生,因不堪忍受博士丈夫联手婆婆对自己的双重施暴,携带自己尚在襁褓中的婴儿,投奔到被称为“橙色房子”的莱顿市妇女庇护所寻求保护。从她所在的埃因霍温,到位于莱顿市的这家灰褐相间的四层建筑大约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而她之所以能毫无悬念地顺利抵达,得益于荷兰庇护所有可供幸存者“按图索骥”找到庇护点的准确“定位”功能。

 

 

与世界上很多国家地区将“隐蔽”与“隔离”作为庇护所“标签”属性的通常理念不同,荷兰类似“橙色房子”一类的庇护所,不仅会在网上公布自己的电话、地址,甚至在接受庇护期间,幸存者还可以不受限制地自由出入,随同庇护的孩子,也可以外出就学读书。

 

作为拜访考察庇护机构的访客,笔者不仅第一次没有被勒令签署保密协议,更未被领着四处参观很多类似机构常有的、藏在后门的紧急逃生通道,甚或接壤在当地警局的秘密设施等。“橙色房子”的负责人表示,在当下这个数字化媒体时代,一方面应将打破隔离、消除羞辱,让幸存者和施暴者共同融入社会作为遏止暴力的终极目标,另一方面,在信息如此发达的网络时代,想把庇护所构建成“秘密堡垒”也不过是自说自话的一厢情愿!

 

 

但如果你以为伴随着“融入社区”的庇护理念,“安全警铃”就成了远离庇护制度的“摆设”,那就大错特错了。恰恰相反,荷兰庇护制度的“去真空化”是建立在他们拥有一整套、多部门、全方位“无缝对接”的社会庇护体系之上的,离开了这个前提去谈“融入”社区,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荒诞之说!

 

 

“橙色房子”是如何保护家暴幸存者的?

 

具体说来,全荷兰20家庇护所,依照颜色有着严格分明的安全等级分类,红、橙、绿三色分别代表着重、中、轻三级安全危险指数的评估结果。每一个因遭受暴力报警的幸存者,都会在第一时间接受详尽的问卷表格调查,以便最终确定当下所面临的来自施暴者的安全风险指数。

 

如果她的处境被评为红色,她不但不能被透露在哪一家庇护所避难,还会被转移到远离事发地和施暴者的庇护所救助;而假如绿色是幸存者的最终评估结果,她甚至可以不被要求进入庇护所生活,而只需接受来自相关专业人士的“家庭拜访”安全救助计划即可。

 

而据相关部门统计,“家庭拜访”式暴力疗愈方案,不仅局限于绿色安全等级标志的幸存者,也涵盖了在庇护所接受过人均七个半月庇护救助的幸存者,在她们离开庇护所归家生活后的大约两年时间内,“家庭拜访”的工作人员,都会每周或每两周一次进行定期回访,回访活动既有对幸存者的救助培训,也有对施暴者的干预疏导。因为在他们看来,简单的性别暴力背后,可能隐藏着很深的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必须施以一揽子综合干预,而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比如,是否牵扯家庭债务危机,是否存在子女教育矛盾,是否因为酒精成瘾诱因等等,每一项都会得到来自财务专家、心理咨询师、戒酒中心专家等有针对性的干预解决方案。

 

更为重要的是,荷兰整个的救助体系,将“为官人士”的责任扯了进来,在市政厅责任制的制度设计上,市长成了亲身参与惩治性别暴力的“重要一环”:曾经担任多年副市长的Marion Suijker女士透露,在自己任职期间,在很多个深夜或周末,她会收到链接到自己手机上的“选择题”填空:对某一名施暴者采取10天“禁止令”的答案,到底是“是”还是“否”?而一旦市长按下了“肯定”按钮,那个施暴者就会被“驱除”家门,远离幸存者。

 

 

Suijker女士最后概括,荷兰之所以拥有称傲世界的庇护模式,首先得益于它有着非常完善的社会安全福利系统;其次,“政府埋单”和政府责任设置了非常好的制度保障;使得庇护所既不用去社会上向私人“化缘”,也从不会为钱发愁;同时,强烈的家庭观念是制度实施的强大民意基础,它改变了10年前那种仅以“屏蔽”施暴者至家庭之外的理念,让剪不断理还乱的亲情成为改变环境、遏制暴力的黏合剂。

 

即使取得了瞩目的成就,Suijker女士最后还在强调,在中国台湾刚刚结束的第四届世界妇女庇护安置大会上,以加拿大在庇护后期影响力的研究作为参照,荷兰尚有许多值得学习与提升的空间。我们期待,在未来,荷兰庇护制度的优越性能在庇护后期影响力的传播中取得显著进展,这也能进一步保障妇女和女童的人权。

 

联合国曾指出,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始终是实现平等、发展与和平的障碍。目前全球各国家、组织机构都已经行动起来,11月25日是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国际日,旨在全球预防和制止暴力侵害妇女的行为;欧盟和联合国正在着手发起一项新的全球多年倡议――聚光灯倡议,重点关注消除对妇女和女童的一切形式暴力行为;“消除性别暴力16日运动”也已同步开始,让我们一起为赋能女性、实现性别平等而努力。

 

(作者/张倩,前北京青年报深度报道资深记者,长期从事法律和人物新闻报道,并以调查深度报道见长。)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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