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的痛:哪里有我的容身之地?
[lm_byline]除了要孕育生命,她们中的一些还背负了很多污名。谈起未婚妈妈,你是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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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性说爱中文网)近日,快手直播的一群“00后宝妈”晒娃的新闻引爆了网络,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网友对这些00后妈妈的口诛笔伐,评论里除了“世风日下”便是“触目惊心”还有就是“00后都是垮掉的一代”之类的话。“00后宝妈”都是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中国的刑法也规定,对低于14岁的幼女实施性行为,无论对方自愿与否,都属于强丨暴行为。低龄母亲涌现的过错方并不是她们本人,而是和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成年人以及学校教育中性教育的缺失。
而抛开世代之间的成见不说,这次00后宝妈的热点话题也引出了一个更值得关注的话题——在中国,在东亚,未婚妈妈,是一个庞大的人群。也是最没有保障,最脆弱的人群之一。而放眼整个东亚,未婚妈妈乃至婚前性行为也一直都是被妖魔化的对象。生育,在人类社会里,曾经普遍被认为是和婚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仿佛如果不结婚的话,一个人就不应该或者不能生孩子。
自古以来,非婚生的儿童便被歧视乃至侮辱,英文里私生子单词为“bastard”,与“混账”是一个单词,而私生子在中国也一直是污名化的存在。西方在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由于基督教的关系,也一直将生育行为和婚姻划上直接的等号,认为婚外性行为是“大罪”,要求有婚外性行为的人们忏悔。
但是,1960年代以来,“Sexual Revolution”(性革命)在西方乃至全世界给人们的性观念和性行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改变,人们的性意识得到空前的解放,这对世界的影响是原子弹级别的改变,教会和其他宗教组织对人们的性行为上的控制能力空前减弱,随后婚前,婚外性行为变得十分普遍,而未婚生育也从绝对少数变成如今的社会主流现象,有调查显示,在法国和英国,50%以上的婴儿都是未婚生育的,且比例逐年递增。这是因为人们意识到,性乃至生育,不一定要和婚姻画上等号。
这篇文章不是要鼓励未婚生育。而是想说,未婚生育是一个人类正常的现象,是一个不应该被视为罪过的现象。然而,在如今世界生育率最低的东亚地区,人们对未婚生育的偏见却依然严重,导致许多未婚怀孕的妇女就算想把孩子生下来,也别无选择只能去流产。(当然,许多女性也主动选择去做流产,这当然也是女性自主选择的一部分,但本文主要关注的是想要未婚生育的女性的权利。)
在鼓励生育的韩国和日本,对未婚妈妈的歧视是无形的。比如,日韩鼓励生育的措施,普遍都只与已婚夫妇有关,从育儿补贴到优先进入托儿所这些优惠措施,都与未婚妈妈和他们的孩子无关,因为政策里提到的都只有“已婚夫妇”。
在对高昂的婚姻代价普遍恐惧的日韩年轻世代里,这些鼓励生育的政策自然一点用都没有。韩国花了上万亿韩元,也没有扭转低生育率,因为他们根本没意识到,人们的婚育观点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既然婚前性行为是合理的, 未婚生育也应该是合理的。
在我国,未婚怀孕的女性要面对无形和有形的压力,家庭认为未婚生育是“家丑”,颜面扫地,大多数情况下会让女性去做人流,这使一些女性面临二次伤害;社会上也普遍认为未婚怀孕的女性“水性杨花”,是“荡丨妇”,对未婚生育的孩子也偏见严重。
近年来,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一些地方对未婚生育的处罚力度有所减轻,广东,吉林等地也部分取消了对未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但是,很多女性面对想把孩子生下来但不想或不能结婚这个“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选择时,依然无法做出自己自主的选择。有经济条件的,可以选择境外生子,皆大欢喜;可是,有多少未婚女性负担得起去美国生孩子呢?
说到底,这是一个关于自主生育权的问题。一位女性,生育与否,生育数量多少,采取避孕措施与否,都应该是她自主选择的权利。所以,一位未婚女性,选择把孩子生下来,是她的个人权利,与社会无关,也不会导致所谓的“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换句话说,别人愿意生孩子或者不生孩子,和你有关吗,对你产生影响了吗?所以人们应该意识到,尊重一位女性的自主生育权,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对未婚生育行为的污名化和对未婚妈妈的侮辱和歧视,是一个社会落后的体现,是应该彻底改变的。在婚前性行为已经被多数人接受的时候,为什么未婚生育还要面临从法律到社会的歧视和异样的目光呢?
00后宝妈作为未成年人,生育行为或许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合适,明明错在她们成年的“丈夫”、父母,舆论却指责她们“水性杨花”,“不正经”,又体现了这个社会诸位键盘侠的怎样的一面呢?对未婚妈妈,多一点宽容和理解,对她们和她们孩子们的制度上和心理上的歧视,可以休矣!
(文/谈性说爱编辑部,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文/William Huang,95后南非华人,梦想是成为一名环游世界的作家,实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理想,目前只是一名在南非大学混日子的单身狗,网友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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