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怎样是恋童癖?与恋童癖有关的困境究竟有解决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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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样是恋童癖?与恋童癖有关的困境究竟有解决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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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许豪杰到三原色,恋童癖构成的伤害真的让人极其愤慨。但不构成伤害的那些呢?至今都是法律和伦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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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性说爱中文网特约专栏)最近三原色幼儿园案件再次将儿童性侵变成公众热议话题。“恋童”早已不是一个新名词了,也并非我们这个时代的产物。中国古代的贵族雅士中就有爱好娈童的风气,日本也曾一度娈童之风昌盛;中东男性在婚前与少年男子发生性关系是常见现象;古希腊年长男性对年幼男性的“爱护”是培养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天主教会中的神父“宠爱”祭坛男孩的现象则更不用多加说明了。

世界上究竟有多少恋童癖谁也不清楚。据这方面的权威,法医和精神病学专家濑户医生(Michael Seto)的研究估计,全球约1%的人口是恋童癖。将这个百分比与世界75亿人口相乘,恋童癖的总数令人发指。然而什么才是恋童癖?“萝莉控”和“正太控”算不算恋童?柏拉图、王尔德、福柯等大师歌颂的“绝美之爱”算不算恋童?因男女授受不亲,成年男性靠小男生解决性需求算不算恋童?

定义

当今医学界对恋童癖的普遍定义为:年满16岁发育成熟的人对13岁以下未进入青春期的孩子持有频繁、强烈、持续的性幻想和性冲动,但是TA对成人或已发育了的青少年在性方面不感兴趣或兴趣淡泊。而且,恋童者必须比性幻想对象年长至少5岁,但是处在青春期后期的大孩子对刚进入青春期的小孩子发生的兴趣通常不包括在内(要视个案而定)。

恋童癖的成因至今不明。医学界通常将它视为精神障碍。然而这个说法颇有争议,也有不少人认为恋童癖是性取向,跟异性恋或同性恋一样。目前唯一可达成共识的是,恋童癖是先天的,自己无法选择或控制,并会伴随一生。而且可以肯定的是,恋童癖中男性占压倒多数,女性少见,但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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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tterstock/Le_Mon.

行为

恋童癖的心理与行为不能混为一谈。不是所有的恋童癖都有猥亵或性侵儿童的行为,也不是所有具有这种行为的人都是恋童癖。恋童癖中有很多人一辈子生活在自己的性幻想中,从未在现实里对孩子们做出任何举动;同时,也有不少性罪犯是因为无法得到成人的关注,而将软弱的儿童作为临时猎物的。

总体来说,恋童癖的行为可以分为非侵略性侵略性的。非侵略性的恋童癖喜欢孩子、渴望孩子,但是他们有道德标准,也常对孩子存在保护欲,因此他们把饥渴压抑在内心,靠偷窥或观看儿童色丨情图片或录像来满足自己。

侵略性的恋童癖也可分为仅活跃于网络空间的与也在线下侵犯儿童的。因为儿童色丨情在很多国家是犯法的,恋童癖通常活跃于暗网(dark web)。

据同名纪录片称,暗网中80%的内容与儿童色丨情有关。恋童癖们在没有IP地址的暗网中收集儿童色丨情资料,将其组织、分类、贴上标签,与其他恋童癖进行交换(一般不能免费观看,要进行内容交换)。有的人也在网上付费与儿童“娼妓”进行视频互动,这些童妓大部分来自东南亚的贫困地区,如菲利宾某些村庄全村的孩子都在进行网络卖淫活动来贴补家需。

在线下侵犯儿童的行为也程度不一。轻者在儿童面前故意暴露自己的生殖器,稍重些的寻找机会接近儿童,取得儿童信任,借机抚摸儿童的身体和生殖器。更严重的就是性侵犯、性虐待儿童了,最重的恐怕要属诱拐儿童、培养性奴了。

然而,“90%的儿童性侵都不是强迫的”,德国专栏文章《恋童癖的神秘世界——寻访德国猥亵儿童者群体》中写道。恋童癖通常熟知孩童心理,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从事与儿童紧密相关的职业,知道如何与孩子交往,取得他们的信任和依赖,成为他们的忘年交。他们一般也很耐心,从不轻举妄动。与正常人的性取向比例不同,恋童癖中有一半以上是同性恋,受害者以7至12岁的小正太居多。

法律

恋童本身并不违法,但涉及到儿童色丨情那就没有商量余地了。总体来说,西方发达国家对儿童色丨情的惩罚比发展中国家要严厉。在东南亚国家,与未成年人进行爱爱是非法的,然而网络儿童色丨情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欧美澳国家普遍将传播儿童色丨情产品视为非法,其中以美国最为严苛。在美国,只要持有儿童暴露镜头的影像就是违法,其中包括电脑合成的虚拟影像。

网络虚拟儿童色丨情是个颇具争议性的话题。阿姆斯特丹的公益组织Terre desHommes曾研发出一款逼真的虚拟菲律宾童妓,用她作为诱饵“钓”出两万多个恋童癖。该组织呼吁用这种方式来捕获罪犯,打击几十亿美元的网络儿童色丨情产业。

然而,欧洲警方对此持保留意见,因为他们不希望民间组织介入执法。同时,也有专家提出用虚拟色丨情来满足恋童癖的性需求,从而减少现实生活中的受害者。但是这种呼声也未能收到响应,因为人们不确定虚拟色丨情究竟会减少犯罪还是反而会助长它

对于现实生活中那些猥亵性侵儿童的罪犯,除了将他们送进监狱外,欧美国家的普遍做法还包括强制性治疗。最常见的是认知行为治疗,即通过加强犯人的自我控制能力、社交能力和同情心来改变其行为。

对于严重的罪犯则是药物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双管齐下。药物治疗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化学阉割”,通过药物的方法来降低罪犯的性欲,使他们对孩子再也提不上性趣了。

除此之外,美国和一些欧洲国家还对恋童癖进行无限期预防,也就是说只要你有过一次违法行为,就将被终身备案监督,有的地区还要求公布恋童癖身份,让他们无论搬到哪里都受到当地居民的警戒。

a woman is holding a baby
Yestone/alenkasm

权益

无论社会如何发展,恋童癖至今仍是个禁忌,也是让大多数人所恐惧与恶心的。在牢房里,犯人也将自己分为三六九等,强丨暴犯在最底层,其中恋童癖则是底层的底层。曾经波士顿天主教会猥亵儿童案件中的乔罕神父就是在监狱里被其他罪犯活活打死的。

然而,即使处在人人唾弃、人人喊打的环境中,仍是有一些恋童癖坚持不懈地为自己平权。他们认为自己跟LGBT一样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并没有意图伤害孩子,希望社会和法律给他们一个生活空间。他们主张将儿童色丨情合法化,并降低合法爱爱年龄(他们认为人的性意识在青春期前就萌发了),荷兰的恋童癖维权组织Martijn是其中一例。

还有个别“柜子里的恋童癖”走到公众空间将自己的孤独和苦闷诉说出来,寻求理解和同情。他们告诉大家,恋童癖里有着大量抑郁症患者,自杀率也居高不下,有些人在遗书中都不敢提自己是恋童癖。

他们一生都在和自己做抗争,但往往毫无结果。如,DavidGoldberg曾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我,一个恋童者》的文章。他在文中问道:“有多少人迫于社会和法律的压力,永远不会寻求帮助?有多少继续为儿童色丨情产业贡献利润?把他们关起来就是答案吗?是否会有一天,社会将伸出援手,帮助那些亟待帮助的人?”

105年前,托马斯·曼根据自己的真实经历写下了《威尼斯之死》。当他对着蓝色海边那个太阳一般的高贵身影发出近乎癫狂的痴迷绝唱时,读者可能不知道他跟踪偷窥的美少年在现实中其实是个仅10岁的孩子。

幻想与现实之间究竟隔着张纸还是隔着座山?在恋童癖的成因尚模糊时,我们能否帮助那些善良无害的恋童癖而杜绝那些罪犯?是否有完全“无害”的恋童癖?他们是不是间接助长网络儿童色丨情业的帮凶?在恋童癖的世界里有没有公平可言?……这些都是法律和伦理的难题。

 

(文/ 幼发拉底。商业故事人、媒体撰稿人和小说作者。她的长篇小说《红蟋蟀》先后被翻译为英文(Shanghai Blue)与荷兰文(Schemering boven Shanghai)出版,目前正在完成第二部长篇小说《一夜之差》。)

(特约专栏,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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